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京质监发〔2018〕60号)要求,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检测参数及检测依据标准
项目名称: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
检测参数:横向最大拉力、横向最大拉力时延伸率
依据标准:GB/T328.8-2007《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第8部分:沥青防水卷材 拉伸性能》
二、项目实施方式
本次能力验证采用现场监督试验的方式进行。实施单位于现场监督试验3日前通知参加单位领取样品,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状态调节和样品裁剪。随后实施单位组织专家现场监督试验,并对检测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方法等进行现场确认。
三、参加对象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检测能力通过北京市质监局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
四、能力验证费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免交能力验证费用。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实施单位能力验证平台(http://cem.ctc.ac.cn),在“新闻资讯——中心公告”下载“能力验证报名流程”,按照流程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
六、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20日
2、初测样品领取及现场监督试验时间:7月16日-8月17日
3、数据统计、结果评价:8月20日-8月23日
4、初测结果公布时间:8月24日
5、补测申请及提交整改资料时间:8月27日-9月5日
6、补测样品领取及现场监督试验时间:9月6日-9月14日
7、数据统计、结果评价:9月17日-9月27日
8、最终报告时间:9月28日
七、其他
(一)实验室须如实报送检验检测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无故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或存在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将按“异常机构”予以记录,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予以公布。
(二)检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在接到能力验证首次测试结果通知后10日内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补测申请,同时提交整改材料。未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不允许参加补测。未申请补测或者未参加补测的,本次能力验证结果视为“不满意”。
(三)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在今后2年内(2020年底前)接受资质认定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最终结果为“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北京市质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玲、梁慧超、吴莎莎
电 话:010-51167483、010-51167792/13381289853、
13381283315
传 真:010-51167004
工作QQ:2798552317
E-mail:2798552317@qq.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国检集团大楼5层,100024
报名网址:http://cem.ctc.ac.cn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关于组织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防水卷材拉伸性能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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